貴州省2016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和
人民警察報考指南
特別提示:
一、實行誠信報考制度。報考人員在報名前,應認真閱讀《貴州省公務員考試錄用誠信管理實施辦法(試行)》并簽署公務員考試誠信承諾書后方可填寫報名信息。報考人員應按要求如實、準確、完整地填寫報名表上的學歷、簡歷等相關信息,并認真核對后提交。資格審查貫穿整個招錄過程,招錄機關或公務員主管部門在各環節都要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對不符合報考資格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或錄用資格。凡報考人員弄虛作假、隱瞞真實信息的,按《貴州省公務員考試錄用誠信管理實施辦法(試行)》的有關規定處理。特別提醒廣大報考人員,應認真對待每一個考試環節,誠信報名、誠信考試、誠信履約。
二、認真理解招錄政策。為了共同營造一個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考試環境,便于報考人員及時、準確、順利地報名,請廣大報考人員在報考前,認真閱讀《貴州省2016年省、市、縣、鄉四級機關統一面向社會公開招錄公務員工作簡章》和《貴州省2016年法院、檢察院、公安(森林公安)、司法機關統一面向社會公開招錄人民警察簡章》(以下簡稱《招錄簡章》)和本《報考指南》,準確理解相關政策與要求,根據個人自身情況,選報符合條件的職位。
三、本次考試不指定輔導教材,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社會上出現的任何名義、任何形式的公務員招錄考試培訓班、考試輔導班、輔導網站或印制發行的考試資料、出版物、上網卡,均與本次考試無關,請廣大報考人員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四、按時打印和妥善保管準考證。準考證是報考人員參加筆試、面試、人民警察職位體能測評、體檢等各環節的重要證件,請報考人員在規定時間在指定網站打印準考證并妥善保管。報考人員參加各環節考試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
五、保持通訊暢通。請在報名時提交準確的聯系電話,在招錄期間,如因報考人員未及時查閱公告或錯填聯系電話、關閉電話、更改電話號碼等導致無法聯系,其后果由報考人員本人承擔。
報考指南:
一、招錄主要流程。
(一)認真閱讀查看《招錄簡章》、職位表及報考指南;
(二)根據自身條件和意愿,找準符合報考條件的職位;
(三)在網上提交報名申請、查看初審結果、繳費、打印準考證;
(四)筆試;
(五)現場資格復審;
(六)面試;
(七)體能測評(僅限人民警察職位);
(八)體檢;
(九)考察;
(十)擬錄用人員公示;
(十一)錄用。
二、招錄對象中“本省戶籍”、“本省生源”與職位表中的“本縣戶籍(生源)”如何理解?
“本省戶籍”是指截止2016年3月戶籍在貴州省。
“本省生源”是指原為貴州戶籍,通過國家普通高等教育入學考試到省外學習、工作的人員。
本縣戶籍(生源)參照本省戶籍(生源)規定執行。
三、哪類人員不得報考?
不能堅持黨的基本路線,在重大政治問題上不能與黨中央保持一致的;2013年度以來曾被貴州省內各級機關(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招錄的公務員(工作人員);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服務期未滿的;在讀的全日制非2016屆畢業生;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曾被開除公職或在機關(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事業單位被辭退未滿5年的;道德敗壞,有流氓、偷竊等不良行為的;曾因貪污、行賄受賄、泄露國家機密等原因受到過黨紀、政紀處分的;錄用后的職位即構成《公務員法》第六十八條所列需回避情形職位的;在各級公務員招錄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紀律行為且仍在不得報考公務員期限內的;省內各級機關(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定向招錄培養人員未滿定向協議最低服務年限的。
四、生源地或兵源地為貴州省的退役大學生士兵是如何規定的?
“生源地或兵源地為貴州省”是指以下情況:一是本省生源在省外應征入伍服兵役人員;二是在貴州省內應征入伍服兵役人員。
五、報考年齡是如何規定的?
本次公務員和人民警察招錄職位的報考年齡嚴格按照《公務員錄用規定(試行)》、《關于進一步規范公務員招考年齡設置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74號)、《關于調整公安機關和監獄及勞動教養管理機關錄用人民警察招考年齡的通知》(人社部發〔2011〕115號)的有關規定執行。報考年齡計算截止日期為網上報名工作第一日。
六、2016屆畢業的委培生、定向生是否可以報考?
(一)外省籍2016屆畢業的委培生、定向生不能報考。
(二)本省籍2016屆畢業的委培生不能報考;定向生只能報考所定向的市(州)、縣(市、區、縣、特區)、鄉(鎮)職位。
七、非應屆在讀的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學生能否用過去取得學歷、學位證報考?
截止2016年3月7日仍在讀的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非2016屆畢業的專科生、本科生、研究生不能憑過去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報考(如在讀研究生不能用已取得的本科畢業學歷參加考試)。
八、什么是“基層工作經歷”?
基層工作經歷是指:在縣級及以下黨政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村(社區)組織及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工作的經歷。
離校未就業的高校畢業生到高校畢業生實習見習基地(該基地為基層單位)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
“四項目人員”(三支一扶、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經歷的人員,其基層服務經歷也視為基層工作經歷。
在軍隊團和相當于團以下單位工作或義務兵服役的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
市(州)級及以上機關工勤人員在報考公務員時,其工勤人員身份的工作經歷也可以視為基層工作經歷。
高校畢業生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經歷,不能視為基層工作經歷。
多段基層工作經歷的時間可以累加計算。計算截止時間為2016年8月。
九、優秀村干部報考應具備哪些條件?
優秀村干部應具備以下條件:(一)2013年度及以前擔任、目前仍在職的村黨支部書記、副書記、村委會主任、副主任;(二)年齡在40周歲以下(即1975年3月8日及以后出生);(三)鄉鎮黨委書面推薦同意報考且符合《招錄簡章》規定的報考條件和職位資格條件。
十、報名條件中的畢業學歷是否包括在職或成人教育學歷?
畢業學歷既包括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畢業學歷,也包括自學考試、成人教育、網絡教育、夜大、電大、軍隊院校和黨校等其他國家承認的在職或成人教育畢業學歷。肄業、結業均不在此之列。
十一、獲第二學士學位、雙學位的人員如何報考?
持第二學士學位報考人員,可使用其中任意一個專業選擇符合學歷條件要求的職位報考。
持“雙學位”的報考人員,使用畢業證書(而非學位證書)所載的專業選擇符合學歷條件要求的職位報考。
十二“基層服務項目人員”如何認定?
(一)身份規定。“三支一扶”計劃、“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社區)任職計劃”(一村一名大學生工程)、“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的人員是指由省級以上機關統一選派且在貴州省內服務的人員。“退役大學生士兵”包含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學校在校期間入伍退役后完成學業或畢業后應征入伍的退役士兵兩種情況。
(二)定向招錄職位服務期規定。“三支一扶”、“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社區)任職”(一村一名大學生工程)、“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限截止2016年8月累計服務滿2周年的人員報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限截止2016年3月服務期滿的人員報考。市(州)及以下機關自行派遣的人員不能報考定向招錄“四項目人員”的職位。
十三、如何理解學科門類、相關專業?
職位表中專業要求為“**學科門類”的,其含義對應的是該學科門類下屬類別的所有專業。
各專業所屬學科類(門類)和法醫、物證檢驗技術、現場勘驗技術、計算機、會計等相關專業詳細內容可登陸貴州省公務員局網(www.gzrs.gov.cn)“考試錄用”欄目下《貴州省公務員考試錄用參考專業目錄(試行)》中查詢。
十四、報名方式和報名時間是如何規定的?
報名統一在網上進行。報考人員可在2016年3月7日9:00至3月11日16:00期間登陸“貴州人事考試信息網”(www. gzpta.gov.cn或219.151.4.99)提交報考申請。
報名期間,每日16:00后,將在“貴州人事考試信息網”上公布報名人數與招錄計劃數達不到3:1比例的職位(以繳費人數為準),供報名人員參考。特別提醒:報名過程中若職位繳費人數與招錄計劃數比例超過30:1,系統會自動提示。
十五、哪類報考人員可以更改報考職位?
(一)招錄機關在對報考人員報考信息進行資格審查之前,報考人員可以更改報考職位。
(二)沒有通過招錄機關資格審查的報考人員,在2016年3月11日16:00以前,可以改報其他職位。
(三)報名確認并繳費后,報名人數與計劃招錄人數達不到3:1比例被取消的職位(不含連片特困鄉鎮和派出機構職位),報考該職位的考生本人申請,經省、市(州)公務員主管部門商改報單位同意后,可改報其他職位。
十六、如何理解報名失敗?
(一)2016年3月11日16:00網上報名入口關閉。報考人員不能再進入系統提交報考信息,視為報名失敗。
(二)2016年3月13日18:00網上修改信息功能關閉。已提交報名信息但資格初審未通過的報考人員,必須在2016年3月13日18:00前完成修改并重新提交。也就是說,2016年3月13日18:00后審核結果為“審核未通過”的報考人員,不得再修改任何報名信息,視為報名失敗。
再次提醒廣大報考人員,在規定時間盡量提前完成網上報名。
十七、哪類人員可以減免報名費?如何辦理減免報名費手續?
農村貧困人員、城鄉低保人員和貧困應屆畢業生可減免報名費。在辦理減免報名費手續時,除提供通過資格審核后打印的《報名信息表》外,還需出示以下證明材料之一:《貧困戶登記卡》或家庭所在地鄉(鎮)級黨政機關出具的貧困證明、縣級民政部門出具的最低生活保障證明、學校資助機構出具的證明。
報考省直及垂管系統職位符合減免報名費的人員,于2016年3月15日18:00前到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考試院考務二部(貴陽市毓秀路18號,省人才市場10樓1002房)辦理有關減免確認手續。
報考市(州)轄區職位符合減免報名費的人員,于3月15日18:00前到本市(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考試中心(院)辦理有關減免確認手續。
十八、筆試科目是如何設置的?
本次招錄筆試科目為《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分值為150分)和《申論》(分值為150分)。
十九、什么時間進行筆試?
筆試時間為2016年4月23日。其中,上午9:00-11:00《行政職業能力測驗》,下午14:00-16:30《申論》。
二十、參加筆試時需帶哪些證件?
報考人員須攜帶準考證、有效《居民身份證》到指定考點參加考試。有效《居民身份證》必須與報名時使用的身份證一致。
二十一、少數民族加分在什么時候進行?
少數民族加分審查工作由省、市(州)公務員主管部門會同招錄單位組織實施,在筆試成績公布前進行。目前我省有兩種形式,一是考生到現場加分審核;二是通過身份證信息直接加分審核。具體方式由各級公務員主管部門根據實際自行確定。
二十二、哪類人員可以加分?
少數民族考生符合下列條件的在筆試成績中加5分:(1)報考各級政府民族事務管理部門的;(2)報考單位在民族自治州及所轄縣、鄉鎮(街道辦事處)的;(3)報考單位在民族自治縣及所轄鄉鎮(街道辦事處)的;(4)報考單位在民族鄉的。
少數民族考生報考定向招錄少數民族職位的不予加分。由原民族鄉撤鄉建鎮的職位加分政策按《貴州省民政廳 貴州省民委關于做好民族鄉撤鄉建鎮有關工作的通知》(黔民發〔2013〕35號)和有關規定執行。
二十三、現場資格復審的對象是哪些?
資格復審對象為達到最低筆試合格分數線的考生中,依據筆試成績加上加分后從高到低按職位資格復審人數與招錄計劃數3:1比例以內(含3:1)的人員。同一職位報考人員筆試成績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時確定為資格復審人員。
二十四、現場資格復審時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資格復審時考生提供以下材料: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報名信息表》(一式二份,審核后一份考生持有,一份留存審核單位)及崗位要求的其他證明材料(如基層工作經歷等)。
定向招錄“四項目人員”職位提供縣級主管部門出具的基層項目服務身份證明或以下材料:(1)“三支一扶”(支教、支農、支醫和扶貧)計劃人員提供《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2)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人員提供“全國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項目管理辦公室”發放的《志愿服務證》(證上需有各縣項目辦考核合格的證明);(3)“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人員提供《貴州省“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教師聘用合同書》。
定向招錄“退役大學生士兵”職位提供《退伍證》和職位要求的畢業學歷(學位)證書。
在職人員需持具有人事管理權限部門同意報考證明。中、小學教師還需持縣級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的同意報考證明。
2016屆畢業生可使用就業推薦表或學校證明參加資格復審。由于沒有畢業證書(學位證)原件,考生須簽署在規定時間內提交畢業證書(學位證)原件的保證書。
資格復審時若故意隱瞞重要真實信息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
二十五、留學回國人員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留學回國人員報考的,除需提供《招錄簡章》中規定的材料外,還要出具教育部的學歷認證、我國駐外使領館的有關證明材料。
學歷認證由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負責。報考人員可登錄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網站(http://www.cscse.edu.cn)查詢認證的有關要求和程序。
學歷認證材料和領使館開具的有關證明材料等,應在資格復審時與其他材料一并交招錄機關審核。
二十六、面試人員名單如何確定?
面試人員為公示無異議的資格復審合格并簽署誠信報考承諾書的人員。面試人員名單和職位取消及減少情況由省、市(州)公務員主管部門向社會公示。
資格復審合格人員必須親筆簽署貴州省公務員考試錄用誠信報考承諾書。若故意隱瞞本人重要信息,一經查實,取消考試資格,并按照《貴州省公務員考試錄用誠信管理實施辦法(試行)》的有關規定處理。
二十七、哪些職位需要體能測評?標準是什么?
報考法院、檢察院、公安(森林公安)、司法機關人民警察職位的考生需進行體能測評,其它職位考生無需進行。體能測評按照《關于印發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1〕48號)和我省的有關規定執行。 體能測評項目為縱跳摸高、10米×4往返跑、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
二十八、哪些職位執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
公安機關、監獄、強制戒毒管理機關和法院、檢察院的警察職位,按《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82號)執行。警察一線執法執勤職位對視力要求較高(如單側裸眼視力低于4.8或色盲不合格),請報考人員引起注意。
二十九、考察時需要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嗎?
資格審查貫穿招錄全過程。錄用考察是對報考人員資格條件認定核實的關鍵環節,需要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復審。錄用考察階段資格復審,主要是核實考察對象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與真實經歷背景相一致,是否具有報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況。
三十、哪些環節不進行遞補?
公務員職位面試環節和人民警察職位體能測評環節結束后即進入體檢環節。在體檢、考察、擬錄用人員公示及后續環節出現的職位空缺,不再進行遞補。
三十一、對違紀違規行為如何處理?
報考人員有違紀違規行為的,按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試行)》視違紀違規情況,分別給予取消報考資格、考試成績無效、取消(不予)錄用、5年內不得報考公務員、終身不得報考公務員等相應處理。對考試作弊涉及違法情節的,按照《刑法修正案(九)》的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三十二、本報考指南適用范圍是哪些?由誰負責解釋?
《貴州省2016年公務員和人民警察報考指南》的適用范圍》僅適用于貴州省2016年省、市、縣、鄉四級機關統一面向社會公開招錄公務員和人民警察工作,由貴州省公務員主管部門負責解釋。
報名政策咨詢電話:0851-85892143省委組織部。六大類機關:黨的機關、人大機關、政協機關、檢察機關、審判機關、民主黨派和工商聯機關。
0851-86826549 86824280省公務員局。行政機關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
報名及打印準考證技術問題:0851-86810676 86831833 省人社廳考試院。
繳費咨詢電話: 0851-86812112 省人社廳考試院。
監督電話: 0851-85837249省監察廳派駐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監察室。
報名咨詢時間:2016年3月3日至11日,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