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名稱: | 遵義市匯川區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更新時間:2023/8/4 21:57: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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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公地址: | 貴州省遵義市匯川區匯川大道區行政辦公中心A區2樓 (郵編:563001) 〖查看該位置電子地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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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簡介: | 遵義市匯川區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成立于2004年7月,2010年9月更名為遵義市匯川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主要承擔全區人事管理、人才交流服務、就業再就業、勞動保障監察、社會保險服務等工作。局機關下設辦公室、人事調配股(公務員管理股、軍隊轉業干部安置辦公室)、工資福利與職稱股、勞動保障監察股(勞動就業股)、社會保險股、基金監督股等六個科室;另外下屬遵義市匯川區社會保險事業局、遵義市匯川區就業局(遵義市匯川區人才交流服務中心、遵義市匯川區創業指導服務中心)、遵義市匯川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和遵義市匯川區勞動保障監察大隊等四個財政全額預算管理副科級事業單位。 【單位主要職能】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規章;擬定全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并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負責全區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和人力資源流動政策的組織實施,建立統一規范的人力資源市場,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有效配置;負責本區人才引進的管理工作。 (三)負責促進就業工作,擬訂統籌城鄉的就業發展規劃和政策,完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實行就業援助制度,促進創業帶動就業;綜合管理本區職業培訓工作,實行職業資格制度,負責本區職業技能鑒定、職業培訓機構的許可和管理;會同有關部門推進人才開發及服務工作;貫徹執行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擬訂高技能人才、農村實用人才培養工作計劃和激勵政策。 (四)貫徹執行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和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福利及離退休政策規定;推進建立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正常增長和支付保障機制;組織推進企業職工工資收入的宏觀調控措施,監督指導用人單位執行本市最低工資制度,完善工資支付保障機制。 (五)會同有關部門指導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負責本區事業單位的聘用調配工作;落實事業單位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管理政策;負責全區專業技術人員的管理、繼續教育工作;牽頭推進深化職稱制度改革工作;參與人才管理工作,負責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選拔和培養工作。 (六)負責行政機關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聘任制公務員的綜合管理;負責全區公務員培訓工作;貫徹執行有關人員調配政策和特殊人員安置政策;會同有關部門組織落實國家榮譽制度,負責政府獎勵表彰工作。 (七)會同有關部門擬訂軍隊轉業干部安置計劃并組織實施;做好相關企業軍隊轉業干部解困和穩定工作,負責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干部管理服務工作。 (八)執行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規定和勞動關系協調政策,承擔勞動、人事仲裁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完善勞動關系協調機制;組織實施勞動保障監察,協調勞動者維權工作,依法查處違法案件。 (九)執行上級農民工工作綜合性政策和規定,推動農民工相關政策的落實,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 (十)按照市、區總體規劃,統籌建立覆蓋城鄉的社會保障體系;貫徹執行城鄉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政策和標準;擬訂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基金管理和監督制度并組織實施;承擔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基金行政監督責任。 (十一)負責基本醫療保險就醫管理和監督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實施醫療制度改革相關政策。 (十二)負責本區就業、失業、社會保險基金預測預警和信息報告,擬訂應對預案,實施預防、調節和控制,保持就業形勢穩定和各類社會保險基金總體收支平衡。 (十三)負責有關行政復議受理和行政訴訟應訴工作。 (十四)受理涉及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的信訪事項,會同有關部門協調處理有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方面的重大信訪事件和突發事件。 (十五)承辦區人民政府和上級業務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單位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設6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綜合協調機關政務工作;建立健全機關各項制度并組織實施;負責局機關文電、會務、機要、檔案、信息化建設、政務公開、保密、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計劃生育等工作;負責局機關的人事考核、機構編制、網上名稱和目標管理工作;負責機關財務、國有資產、接待等后勤管理工作;負責人大議案、建議和政協提案的辦理;負責受理、組織、協調、交辦、轉運、督辦涉及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的信訪事項;負責組織全局政治和業務學習;承擔重要文稿起草和宣傳工作。 (二)公務員管理股(錄用調配股、軍隊轉業干部安置辦公室)。 負責《公務員法》的貫徹落實和實施工作;負責行政機關、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非領導職務職數設置和管理工作;負責事業單位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審核上報工作;實施行政機關公務員職位分類標準和管理辦法,依法對公務員實施監督管理。負責行政機關公務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考核、獎勵、懲戒、紀律、辭職、辭退和受理申訴控告工作;負責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行為規范、職業道德建設和能力建設,組織實施公務員的各類培訓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繼續教育工作;負責綜合管理表彰工作。依照行政機關、事業單位缺編補員計劃,負責行政機關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錄(聘)用、登記、調配、轉任、回避、競爭上崗等管理工作;承擔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聘用、調配、競爭上崗等管理工作;負責組織實施全區事業單位新進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的公開招聘工作;負責全區公務員統計年報工作。承擔轉業軍官的接收、安置工作和自主擇業軍官的管理、服務工作;負責協調有關部門做好轉業軍官隨軍調遷家屬的安置工作;組織協調轉業軍官上崗培訓;負責全區部分企業軍隊轉業干部解困和穩定工作。 (三)工資福利與職稱股。 貫徹執行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工資收入分配、福利和離退休政策;承擔機關、事業單位工資總額管理有關工作;負責全區機關、事業單位工資、津補貼統一發放的審核工作;負責指導和核定全區機關、事業單位新錄(聘)用、調動、職務(職稱)變動和受處分人員的工資待遇工作;指導和監督區內企業落實職工工資和福利政策;協同有關部門做好退休人員的服務工作;負責全區人事勞動工資綜合統計和分析工作。承擔全區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牽頭擬訂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相關配套政策;負責事業單位崗位設置方案的審核備案工作;負責事業單位推行人員聘用制度及聘用合同備案工作;承擔全區專業技術人員職稱制度改革工作,綜合管理全區專業技術人員職稱評聘和職(執)業資格考試工作;負責行政事業單位技術工人的技術等級考評工作;擬訂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和繼續教育政策并組織實施;擬訂全區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規劃和培養工作;負責組織享受政府特殊津貼專家和學術技術帶頭人及后備人選的選拔工作。承擔全區人才資源開發工作,負責全區人才資源的調研、預測、統計工作;研究擬定引進各類人才、穩定本土人才以及人才流動和人才優惠政策并組織實施;協調管理全區人才引進工作;承擔全區人才資源數據統計和信息化管理工作。 (四)勞動保障監察股(勞動就業股)。 負責轄區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執法監察管理,規范執法檢查;綜合管理全區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遵守勞動和社會保障的法律、法規情況,檢查、制止、糾正、查處違反《勞動法》的行為;受理勞動違法舉報、投訴,依法實施行政處罰;加強專、兼職監察員隊伍建設;參與處理因用人單位違法行為引發的集體上訪、罷工等突發重大事件。統籌負責全區城鄉就業、職業培訓、勞動力市場建設、農村勞動力資源開發、跨區域勞動輸出和區內企業經濟性裁員的指導、協調和備案等工作;負責開展勞動法規宣傳教育活動和政策咨詢服務及就業援助、特殊群體就業工作;擬訂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市場準入管理制度,指導和規范公共就業服務信息管理,幫助用人單位完善內部管理制度;擬訂城鄉勞動者職業培訓規劃和管理辦法及高技能人才、農村實用人才的培養、激勵辦法;綜合管理全區職業技能培訓和職業技能鑒定工作;負責區屬職業培訓機構的規劃管理,指導職業培訓機構的師資隊伍建設;指導“一村一名大學生工程”的組織實施和遷出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的相關工作;負責行政審批、許可和服務事項的辦理工作。 (五)社會保險股。 擬定全區養老、失業、醫療、工傷、生育等保險工作(以下簡稱社會保險)實施意見并監督實施;做好社會保險政策宣傳解釋工作;辦理全區參加基本養老保險人員正常退休審批手續,負責全區企業職工特殊工種、因病等提前退休申報工作,辦理因病或非因工死亡退休人員供養直系親屬生活補助審批手續,負責企業職工工齡認定工作;負責全區醫療保險和生育保險定點醫療機構、藥店的監督管理;受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委托處理全區機關企事業單位職工工傷認定案件的受理、調查、認定、行政復議、行政應訴、答辯工作;承擔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委派的因工、因病殘和護理等級鑒定資料申報等相關工作;擬定全區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和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工作實施辦法并監督實施,申報征地項目業主單位應計提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資金情況;擬定機關企事業單位補充養老保險工作實施辦法并監督實施。 (六)基金監察股。 負責對社會保險基金、就業再就業資金及其它資金進行監督管理;擬定全區社會保險基金、就業再就業資金及其它資金的管理辦法,依法監督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和有關經費經辦機構對專項資金的管理規則、有關監督制度的貫徹執行;建立健全社會保險基金、就業再就業資金監督網絡,對社會保險基金、就業再就業資金及其補充保險基金進行監督管理并組織查處區內基金管理和專項資金的重大違紀案件;承擔區社會保障監督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負責局機關勞資工作。 機關黨組織和紀檢監察機構按有關規定設置。 【下屬財政全額預算管理副科級事業單位】 (一)遵義市匯川區社會保險事業局 管理全區的社會保險工作,為社會保險工作提供服務。貫徹執行國家有關社會保險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按照社會法律法規規定,負責經辦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辦理職工補充養老保險和補充醫療保險。依法辦理社會保險分登記,受理繳費單位、繳費個人的繳費申報、審核、征收各項社會保險費,建立和管理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個人賬戶,按規定發放基本養老金、失業保險金和核撥基本醫療費。受理繳費單位和參保單位的業務咨詢。綜合管理和分別建立基本養老金、基本醫療保險金、失業保險金、工傷保險金、生育保險金。 (二)遵義市匯川區就業局(遵義市匯川區人才交流服務中心、遵義市匯川區創業指導服務中心) 為全區勞動就業、人才交流和創業指導工作提供服務保障。宣傳貫徹國家、省、市和區關于人才流動、人才引進、人才管理和勞動就業再就業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參與制定和完善就業再就業扶持政策,落實職業介紹補貼、職業培訓補貼、崗位補貼、社保補貼、小額擔保貸款等政策,與財政部門共同加強就業專項資金管理。負責全區城鄉就業、再就業培訓、職業培訓、勞動力市場建設,農村勞動力資源開發,勞務輸出工作。負責推進就業服務體系建設,指導協調勞動力就業服務企業發展、社區就業、鎮(街)勞動服務機構建設和職業中介機構發展工作。參與制定并具體落實全區城鎮就業崗位開發、新增就業、城鎮登記失業率等工作規劃和年度計劃,承擔全區就業、失業和失業保險方面的統計和綜合分析工作。負責城鎮下崗失業人員、城鎮新增勞動力、大中專畢業生、失地農民和農村富余勞動力轉移就業和培訓工作。負責就業登記、失業登記、創業指導、職業培訓、職業介紹和勞動保障事務代理等就業服務。落實就業援助政策,對就業困難群體實施就業援助,逐步建立就業援助長效機制。負責區人力資源市場、創業指導服務中心、再就業和培訓基地等就業服務實體的建設和管理。落實國家職業教育政策,負責全區職業培訓機構的規劃和管理,指導職業培訓機構的師資隊伍建設。調查了解全區人才資源和需求,提供人力資源和需求信息;規范人才市場的業務范圍,為供需雙方提供良好的服務場所;管理流動人員及辭職、辭退人員的人事檔案。負責對人才交流中發生的人事爭議進行調查處理;為流動中的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辦理登記、推薦、聘用等服務。 (三)遵義市匯川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 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建立和諧的勞動人事關系,促進全區社會穩定。宣傳貫徹國家《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人事爭議處理規定》及相關的法律法規及人事有關規定;認真履行《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及有關仲裁工作規定,負責全區管轄范圍內的勞動人事爭議仲裁案件的立案、調查、審理、調解和裁決工作;指導和組織開展全區基層勞動人事爭議和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工作;負責聘任和管理仲裁員及兼職仲裁員的相關工作;管理全區勞動人事仲裁工作文書、印鑒和檔案;負責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的日常工作;組織協調處理重大、疑難、群體性勞動人事爭議案件。 (四)遵義市匯川區勞動保障監察大隊 貫徹執行國家《勞動法》以及相關的法規。宣傳貫徹國家勞動和社會保障法律法規,負責全區勞動執法工作。認真履行《勞動監察條例》和有關勞動監察規定,監督檢查全區用人單位和社會職業培訓組織、社會職業介紹組織和勞動者執行、遵守勞動和社會保障法律法規的情況。負責用人單位內部勞動管理制度的備案審查及年檢工作,指導企業實施勞動合同制度和集體合同制度。受理對違反勞動和社會保障法律法規的舉報或控告,并依法查處和糾正違反勞動和社會保障法律法規的行為。組織協調勞動和社會保障違法案件和突發事件的處理。 (五)遵義市匯川區雇員管理中心 為全區人才資源開發管理提供服務和保障。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人才流動、人才引進和人才管理等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根據國家、省、市有關規定制定全區機關事業單位雇員招聘錄用、調配、培訓和考核獎懲實施方案并組織實施,指導各用人單位開展雇員考核管理等工作;負責受理雇員招聘、調配、待遇、培訓、考核、獎懲、辭職、辭退等投訴、申訴工作;負責調研、統計全區人才資源,為機關事業單位提供人力資源需求信息,做好全區人才資源信息化管理工作;建立并管理雇員檔案,做好流動性人力資源登記、推薦、聘用等服務性工作;負責全區人才資源開發引進等工作,研究擬訂人才優惠政策并組織實施;承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