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名稱: | 息烽縣人民政府政務服務中心更新時間:2023/8/4 21:56:39 |
網站名稱: | 息烽縣人民政府政務服務中心網 |
相近名稱: | 息烽縣政務中心,貴陽市息烽縣人民政府政務服務中心,貴州省息烽縣人民政府政務服務中心,息烽政務中心 |
網站地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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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公地址: | 貴州省貴陽市息烽縣永靖鎮虎城大道北段鴻森龍城三樓 (郵編:551100) 〖查看該位置電子地圖〗 |
電話傳真: | 0851-87727095 |
電子郵箱: | [ 暫無息烽縣人民政府政務服務中心的電子郵箱地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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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站備案: | 黔ICP備16004405號-1 |
相關簡介: | 為進一步改善我縣發展環境,加快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步伐,轉變政府職能,規范行政審批行為,推進政務公開,優化投資環境,提高辦事效率,全面推進政府行政能力建設和增強服務功能,根據市編辦《關于成立息烽縣政務服務中心的批復》(筑編發〔2008〕10號)精神,經縣委研究同意,2008年9月17日,縣編委正式下文成立了縣政務服務中心(息編字〔2008〕19號)。2010年11月5日,縣編委正式下文規范了縣政務服務中心機構編制有關事宜(息編字〔2010〕18號),明確了縣政務服務中心為隸屬于息烽縣人民政府辦公室管理的正科級事業單位。內設三科一辦,即綜合科、督查科、信息科和采購辦;中心以為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和進一步轉變政府職能搞好服務為宗旨,核定事業編制13名,其中設主任1名,副主任1名,各科(辦)設職數1名(股級),人員經費納入縣財政全額預算管理。 政務服務中心為縣人民政府辦公室直屬管理的正科級事業單位,是服務大廳的管理機構。中心設主任一名,副主任一名,內設綜合科、采購辦、督查科、信息科等四個科。 一、政務服務中心工作職責: (一)、管理機構職責: 1、按照“便民、規范、高效、廉潔”的原則,為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提供行政審批事項和政務咨詢服務項目的辦理和便民服務,為我縣重點建設項目提供全程代理服務。 2、制定規范縣政務服務中心業務運行和人員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和管理辦法,并負責組織實施。 3、負責政府采購項目的組織工作。 4、負責對進駐縣政務服務大廳的部門窗口及其工作人員進行管理考核,組織部門窗口規范、高效、優質服務,并提供相關業務咨詢。 5、對各鄉鎮為民服務全程代理室工作進行業務指導和培訓、組織協調及工作考核。 6、對涉及兩個以上部門聯合辦理的行政審批事項和服務事項進行管理、組織和協調。 7、負責做好縣政務服務中心信息系統的建設、管理維護及使用。 8、受理有關部門進入或退出縣政務服務大廳的相關事宜,并提出初審意見,報縣政府批準后組織實施。 9、負責受理當事人對縣政務服務大廳各部門窗口及其工作人員服務質量、服務效率等方面的投訴,并報有關部門按照效能建設的有關規定進行責任追究。 10、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事項。 (二)、政務服務大廳窗口職責: 為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提供受理行政審批、行政許可和非許可類各項服務。 二、內設機構職責: (一)綜合科 負責組織協調機關管理層考勤考核,管理層政務大廳值班安排;負責整理中心工作信息;負責有關材料的上傳下達,文字材料初審把關,會務、檔案、后勤、財務、接待、人事教育、安全保衛等工作;大廳的日常管理工作。對納入中心的行政許可項目及服務事項的辦理進行協調、追蹤,對涉及兩個以上部門聯合辦理的行政許可項目及服務事 項進行組織協調辦理;負責對窗口單位工作人員進行培訓、考勤管理和考核;負責政務服務大廳運行情況統計分析及信息整理發布;編輯整理政務服務情況通報,起草政務服務綜合材料等工作;完成中心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采購辦 負責政府采購相關工作 (三)督查科 受理對窗口及其工作人員違反有關效能建設和損害經濟發展軟環境行為的投訴;調查、處理窗口及其工作人員違反有關規定的行為;轉辦、交辦、督辦對窗口 及其工作人員的投訴;督促檢查領導對投訴案件有關批示的落實和辦理情況;督促檢查轉辦或交辦案件的落實和辦理情況;參加對全州政務服務投訴工作的檢查、考 核、評估;負責督查信息的整理和報送;完成中心和州市監察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四)信息科 負責縣政務服務中心網絡的管理及維護,指導各分中心及下級政務服務中心網絡建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