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醫保局 省財政廳 國家稅務總局貴州省稅務局
關于做好2025年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
參保征繳工作的通知
各市(自治州)醫療保障局、財政局、稅務局: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健全基本醫療保險參保長效機制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24〕38號)和《國家醫保局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做好2024年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障有關工作的通知》(醫保發〔2024〕19號)要求,現就做好我省2025年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以下簡稱“城鄉居民醫保”)參保征繳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明確籌資標準和征繳期限
(一)籌資標準
2025年城鄉居民醫保籌資標準不低于1070元/人。其中財政補助不低于670元/人,個人繳費標準為400元/人。各級財政部門要按規定落實財政補助政策,將財政補助資金及時足額撥付到位。
(二)集中征繳期
2025年度城鄉居民醫保集中征繳期為2024年9月23日至2025年2月28日,按400元/人·年標準繳費,自2025年1月1日起享受城鄉居民醫保待遇。特殊困難人員按規定享受政府全額或定額資助。
(三)零星征繳期
1.普通群眾在2025年3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期間參保,按1070元/人·年標準繳費。并從繳費之日起,固定待遇等待期為90天。
2.職工醫保轉城鄉居民醫保人員在2025年3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間參保,享受90天(含90日)動態參保政策。職工醫保待遇結束后90天內參加城鄉居民醫保,按400元/人·年標準參保繳費,自繳費之日起享受城鄉居民醫保待遇。
3.新生兒在2025年3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間參保,享受90天(含90日)動態參保政策,按400元/人·年標準參保繳費。2025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出生,且自出生之日起至繳費之日止90天內(含90日)的新生兒,繳費時間按上述規定可以延至2026年3月30日。屬于特殊困難人員的,按規定享受政府全額或定額資助。新生兒出生90天以內憑出生醫學證明、身份證、戶口簿登記并繳費參保的,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城鄉居民醫保待遇。
4.軍人退出現役當年、軍人退出現役當年隨軍未就業配偶,享受全年動態參保政策,按400元/人·年標準參保繳費,并從繳費之日起享受城鄉居民醫保待遇。
5.特困人員、孤兒、事實無人撫養未成年人、二十世紀六十年代初精減退職老職工、肇事肇禍精神障礙患者、計生“兩戶”及計生特殊家庭成員、低保對象、脫貧不穩定人口、邊緣易致貧人口、突發嚴重困難人口、脫貧人口以及低保邊緣家庭人口中年滿60周歲以上的老年人、未滿18周歲的未成年人和重度殘疾人享受全年動態參保資助政策,按規定享受政府全額或定額資助,并從繳費之日起享受城鄉居民醫保待遇。
二、分類落實資助參保政策
(一)全額資助對象及標準。特困人員、孤兒、事實無人撫養未成年人、二十世紀六十年代初精減退職老職工、肇事肇禍精神障礙患者個人繳費所需資金由醫療救助基金全額承擔。計生“兩戶”及計生特殊家庭成員個人繳費所需資金由縣級財政全額承擔。
(二)定額資助對象及標準。低保對象、脫貧不穩定人口、邊緣易致貧人口、突發嚴重困難人口個人繳費,醫療救助基金按每人200元標準予以資助。低保邊緣家庭人口中年滿60周歲以上的老年人、未滿18周歲的未成年人和重度殘疾人個人繳費,醫療救助基金按每人120元標準予以資助。未納入以上對象范圍的穩定脫貧人口個人繳費,醫療救助基金按每人60元標準予以資助。
其他符合參保資助條件的特殊困難人員,其資助標準由各市(州)根據國家和省的政策文件結合實際進行明確。
(三)享受資助條件。按照《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健全重特大疾病醫療保險和救助制度的實施意見》(黔府辦發〔2022〕19號)、《省醫保局 省財政廳 省鄉村振興局 國家稅務總局貴州省稅務局關于穩步調整過渡期內脫貧人口醫保傾斜政策的通知》(黔醫保發〔2022〕16號)、《省醫保局等四部門轉發國家醫保局辦公室等四部門關于進一步做好醫療救助資助低收入困難群眾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工作的通知》(黔醫保發〔2024〕8號)等文件規定執行。
三、持續鞏固醫保脫貧攻堅成果
(一)準確標識特殊困難人員。集中征繳期開啟前,縣級醫保部門應與同級民政、農業農村、殘聯等部門共享特殊困難人員名單并做好特殊人群身份標識。縣級醫保部門在醫保業務基礎子系統中正確標識特殊困難人員身份,特殊困難人員身份重復的,按就高且不重復享受資助的原則確定其征繳身份。醫保部門在系統中確定其最優征繳身份后,由系統自動推送稅務部門。省稅務局在系統中做好各類特殊困難人員資助繳費標準配置,確保特殊困難人員及時參保并享受政府資助。市級醫保部門將本級各類特殊困難人員資助繳費標準分別報同級稅務局和省醫保局。
(二)確保重點人員動態應保盡保。嚴格依據特殊困難人員身份類別及繳費標準,精準分類資助特困人員、低保對象、脫貧不穩定人口及邊緣易致貧人口等群體,確保財政補助資金及時足額到位。利用醫保與稅務信息系統的數據優勢,強化數據共享比對和排查,精準識別并跟蹤農村低收入人口及脫貧人口的參保狀況,動態開展參保組織動員工作,確保這兩類人群的參保率穩定在99%以上。
(三)健全預警監測幫扶機制。堅持高額醫療費用人群的集中推送和基層排查緊密結合,確保全面、準確向相關部門推送共享預警數據和風險信息。相關部門核查認定符合條件的特殊困難人員,及時納入救助范圍,并按規定落實醫療救助政策。高質量實施追溯救助、傾斜救助政策,切實減輕困難人員高額醫療費用負擔。
四、優化醫療保障公共服務管理
(一)優化繳費服務流程。從2025年集中征繳期起,省醫保局、省稅務局優化城鄉居民醫保參保登記流程,城鄉居民醫保繳費人可通過政務大廳醫保窗口、貴州醫保微信公眾號、貴州醫保APP渠道辦理參保登記后,通過稅務部門的繳費渠道完成費款繳納。各市(州)要加強對基層服務人員的培訓,確保城鄉居民醫保參保業務辦理順暢。同時各地要進一步優化參保征繳服務流程,簡化辦事程序,縮短辦理時間,健全信息共享機制,實現特殊困難人員名單的實時更新和動態管理。完善代收代繳管理,明確代收代繳職責權限,加強提醒、監督和管理,確保代收代繳及時足額到賬。
(二)擴大職工個人賬戶代繳范圍。拓展職工醫保個人賬戶代繳城鄉居民醫保費的親屬范圍,從配偶、父母、子女擴大到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等近親屬。
(三)提升宣傳實效。各市(州)要精準定位未參保或參保意識薄弱的群體,特別是農村居民、低收入家庭、靈活就業人員及新就業形態勞動者等,制定針對性強的宣傳策略,確保宣傳信息精準觸達。充分利用互聯網、社交媒體等新媒體平臺,結合線下宣傳活動,如社區講座、健康義診、醫保政策咨詢會等,形成線上線下相結合的宣傳矩陣。同時,創作貼近民生、易于理解的宣傳內容,如短視頻、圖文漫畫等,提高宣傳的吸引力和感染力。鼓勵宣傳人員深入基層、貼近群眾,了解群眾需求和關切,用群眾聽得懂、易接受的語言和方式開展宣傳工作。密切關注醫保宣傳的輿論動態,及時回應社會關切和熱點問題。
五、強化組織領導和責任落實
(一)提高思想認識。醫保參保涉及千家萬戶,是重要民生保障工作,是防止因病返貧致貧的重要屏障,是醫保可持續發展的重要基礎。在醫療保障工作中,參保征繳具有全局性、基礎性、戰略性地位和作用。各市(州)要提高政治站位,堅決扛起政治責任,牢牢守住參保工作底線,持續鞏固參保良好局面。
(二)加強組織領導。切實把握國辦發〔2024〕38號文件的核心要義,切實把加強黨的領導貫穿于基本醫保參保各方面和全過程。醫保、稅務部門要提請地方同級人民政府采取有效措施,加強指導督促,扎實做好參保擴面工作。醫保、稅務部門要擔當作為,密切協作,形成強大工作合力。
(三)強化責任落實。落實公民依法參加基本醫保的權利和義務,引導公民增強主動參保意識。壓實各方責任,形成政府主導、部門協同、基層動員、個人盡責的共建共治共享格局。醫保、稅務部門要積極主動與其他相關部門強化數據共享、溝通協調、協同聯動。各市(州)既要指導基層切實履行好政策宣傳、咨詢答復、參保動員、代收代繳等職責,又要優化工作方法,防止落實目標責任中“一刀切”和層層加碼,避免加重基層負擔。要健全綜合評價機制,參保工作情況納入分配醫療保障服務能力建設補助資金調節系數。有條件的地區,可根據參保計劃完成情況及參保質量等對基層予以激勵,以充分調動基層積極性。
貴州省醫療保障局
貴州省財政廳
國家稅務總局貴州省稅務局
2024年9月18日